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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4日讯(记者杨帆)今日 ,记者从山西省卫生厅了解到 :从4月开始至年底  ,我省卫生系统要开展专项工作  ,严打商业贿赂行为    。 
       近年来 ,商业贿赂在医疗卫生领域的滋生和蔓延,不仅造成了医药购销秩序混乱,同时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 ,在本次专项治理中 ,将严打四种商业贿赂行为 ,其中包括:
       医疗机构领导 、有关工作人员及医务人员在药品    、医用设备 、医用耗材等采购和临床活动中 ,收受生产    、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回扣的行为  ;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 、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 ,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各种名义财物的行为 ;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 ,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行为;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  、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 ,不按照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如实记载   、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
       此项治理工作分为组织准备   、动员教育 、自查自纠 、整改提高和检查总结五个阶段进行。
       在治理过程中 ,要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  、滥检查  、开大处方 、乱收费等违法违纪问题 ,严格医疗收费监管  ,同时实行治理工作责任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以开展医院管理年、创建医德医风“五无”范医院活动为载体  ,着力解决医院管理不科学、不到位、不严格等问题。
(来源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  :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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