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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4日讯(记者杨帆)今日,记者从山西省卫生厅了解到:从4月开始至年底  ,我省卫生系统要开展专项工作 ,严打商业贿赂行为 。 
       近年来,商业贿赂在医疗卫生领域的滋生和蔓延  ,不仅造成了医药购销秩序混乱 ,同时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 ,在本次专项治理中 ,将严打四种商业贿赂行为 ,其中包括 :
       医疗机构领导  、有关工作人员及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 、医用耗材等采购和临床活动中  ,收受生产 、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回扣的行为 ;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     ,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各种名义财物的行为 ;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   ,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   ,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行为 ;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  、医用耗材等生产 、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      ,不按照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如实记载 、私设小金库 、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
       此项治理工作分为组织准备    、动员教育 、自查自纠 、整改提高和检查总结五个阶段进行 。
       在治理过程中,要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滥检查、开大处方  、乱收费等违法违纪问题 ,严格医疗收费监管        ,同时实行治理工作责任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以开展医院管理年 、创建医德医风“五无”范医院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医院管理不科学 、不到位、不严格等问题    。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    :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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