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药管平台药品基本数据库3.0版颁布,各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使用全国统一的药品分类编码与国家药管平台进行了规范化联通,效果良好。由于药品动态变化,为进一步满足研究和采购需求,2017年1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在京召开药品分类编码与基本数据库建设维护研讨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协和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及北京华招易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相关专家参会。会议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药物信息管理处负责同志主持。
会上,药物信息管理处同志介绍了药品分类编码和基本数据库的应用推广情况,提出了如何进一步满足药品采购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分类编码内容,要求开展动态维护。与会专家围绕当前药品采购工作形势、研究需求、基本数据库字段新增与内容完善开展了讨论,达成了共识。意见如下:一是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分类编码字典库》的编码分类规则,包括对其中部分分类进行更新,如对疫苗等生物制品的分类、部分药品剂型的分类。二是开展基本数据库药理分类与世界卫生组织ATC系统分类的对应。三是对批准文号已到期而未再注册、但产品尚未过保质期的药品进行标识。四是对新上市药品批准文号及药品信息的追加。五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形成基药具体品规拆分表,对基本数据库中2009版和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标识的再核对,对库中部分尚未标识的基药增加标识。六是对目前基本数据库中仍缺少批准文号的药品进一步完善信息。七是进一步对低价药、麻醉与精神类药品、妇儿专科药、急救药等标识的完善。八是增加部分药品的日限定剂量(DDD),尤其是慢性病治疗药品。九是根据药学会相关数据信息,对药品的品种名与产品名进一步核对。